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请全校各实验室安排好实验室安全工作。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涉及范围
名称中含有“实验室”字样且主要用于科研工作的单位或机构。
二、各实验室请做好准备应对检查
1.增加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学校实验室台账(需要各部门自己报校园建设管理处,根据这个签订责任状,如已经有不必重复报),学校近期将组织职能部门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。
2.省教育厅将于6-8月对全省实验室进行现场抽查。
三、自查自纠材料
1.《自纠自查报告》,包括自查方案、整改情况等;
2.《安全风险台账》;
3.《安全自查项目表》。
以上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,电子版请发邮箱junwang@dufe.edu.cn。
截止时间:2019年5月28日
联系人:王大宇、王俊
联系电话:611116、611177
附件1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.doc
附件2_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(2019新)(1).doc
附件3(高校)科研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(1).docx
附件4_自查报告(1).doc
科研处、校园建设管理处
2019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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